Montag, 16. Januar 2012

试卷中强迫考生诽谤法轮功 中共自曝丑恶

文/高祥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六日】近日,到四川广安市一友人家,偶然听到学生在议论期末政治考试题,其中有两道涉及法轮功的试题,这两道题的标准答案是B和D,选择其它甚至不选择都是错的,必须扣分。这两道题无中生有地制造谎言,攻击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大师,并要求学生除了诽谤法轮功外,遇到有修炼法轮功的人还要向中共政府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在一个正常的国家,公民有信仰自由。当局在试卷中强迫考生诽谤一个信仰、蛊惑学生作恶,这是一个正常国家的公民难以想象的犯罪行为。这样的丑事也只有中共这样的流氓政权才做得出来,这样的试卷是中共流氓政权侵犯公民信仰自由、煽动仇恨的一个明证。

现在很多人都知道,法轮功以“真、善、忍”为修炼准则,传遍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 ,只有在中国大陆遭到打压和迫害,同样是中国地盘的香港,法轮功学员都可以自由的修炼。从一九九九年法轮功遭到中共倾国之力残酷打压,到今年已经十二年多了,法轮功不但没被迫害倒,反而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地民众的欢迎和爱戴,得到三千多项褒奖和支持信函。这么多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仇视真善忍可谓“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课本都有污蔑法轮功的内容,教育学生举报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仇视法轮功修炼者,迫害信仰自由。

我们都知道: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等都相信有天国世界的存在,法轮功信仰有天国世界,这是错吗?如果信仰天国世界是邪的,那么全世界所有的正教都是邪的了。修炼人通过修炼后可以开天目、看到另外空间的存在,还有遥视、宿命通等六大功能已被全世界认知。但中共炮制的考卷肆意强加的什么能预知股票的涨停、彩票的中奖号码……都是栽赃陷害,通观李洪志大师的任何一部著作,都没有这样的话,他的弟子们都没有听说他们的师父在任何场合说过这样的话,就是这样完全错误、诽谤信仰的命题,要学生必须得出诋毁法轮功的答案,然后还要学生去诽谤法轮功,去举报、陷害法轮功信仰者,这不是强制学生犯罪吗?

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这里是明目张胆违背《宪法》,教不明事理的学生举报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包含有传播信仰的自由,所以法轮功学员向世人讲真相同样是合法的。然而,我们看到,四川广安市的党政人员不单单强制学生犯罪, 而且利诱、蛊惑民众犯罪,几年前,他们就挨家挨户发放诽谤法轮功的传单,要求民众举报法轮功信仰者,对举报者给予二千元的奖励(最开始一千元,后来增加到二千元),这是拿纳税人的钱犯罪。很多人在利益诱惑下违法干坏事,广安市已经有多起受蒙蔽的民众和学生犯罪举报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发生。

小城镇理发师王德兰因为给了一个护身符给徒弟,意即希望徒弟平安吉祥,徒弟好意转送给一个老太婆,老太婆不但不知感谢,还为了利益举报王德兰,致使王德兰被抓捕。当地“六一零”(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组织)要家人交二万元的罚款,否则劳教,家人觉得数额太大,没有答应,结果王德兰被劳教两年。

罗渡镇的蒋和平因为给了一个农民一张神韵光盘,被农民报告给村支书,村支书马上举报,致使蒋和平被抓捕并遭到残酷迫害,差点被毒打致死,最后作恶者将昏迷不醒 、颅内瘀血、伤痕累累的蒋和平送到医院,叫来蒋和平的家人就逃走了。经过医院抢救,在蒋和平的头骨钻孔,放出颅内淤血,才脱离生命危险。

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黄芝辉、蔡正芳给三个中学生讲真相,其中一个学生举报后,两位老人分别被判刑两年半、三年,目前两位老人正在上诉中,等待终审判决,我们呼吁有良知的各界人士给予关注,发出声音阻止两位老人被非法判刑。

还有多起这样的事件发生,篇幅所限,不一一列举。广安市迫害信仰、蛊惑民众犯罪的主要操纵者有:政法委书记余仪、六一零头目熊昌勇、黄光明等,我们正告迫害良善的作恶者:多行不义必自毙。不管你是执行上级命令还是肆意妄为,如果不悬崖勒马 、将功补过,都将受到正义的审判。相信这个审判已经为时不远。

附:中共政治打手强迫考生诽谤法轮功、教唆学生作恶的考试题


发稿:2012年01月16日  更新:2012年01月16日 02: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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