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冯奎(即冯奎文)、宋秀伟夫妇和其他两位法轮功学员在公主岭市双城堡镇集市上向人们赠送二零一一年神韵演出光碟。因为恶人的举报,几十名警察和便衣开始非法抓捕他们。其间,冯奎被公主岭市双城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正鹏与一协警追赶,被逼进一死胡同后,张正鹏向冯奎头部开枪。冯奎被击中后昏死过去,右腮有大拇指甲大小的血洞,耳朵、脸和颈部都是血。
据知情者透露,恶警及便衣打手几十人将冯奎堵截到一个胡同的门洞里围攻,之后吵吵说“那小子不服被捅了三刀”。几分钟后,十来个人抬着冯奎出来,先是被丢弃在马路边上。冯奎躬身侧着躺倒不动,左手(侧压在身底的一只手)前伸,右腮有血洞,脖子上头上都是血,右手也是血,垂向脑后,右手食指指尖滴血,看上去是手捂右腮血洞所致。知情者还说,那些便衣和警察曾经就是否将冯奎带走发生过争执,以推脱开枪责任。在没有人看到警察受伤的众目睽睽之下,警察放风出来说有警察被伤的传言。
后来医院说冯奎只伤了耳朵,只是擦着了脸,但却回复家属说包扎了一天一宿。什么样的伤会被包扎一天一宿?他腮上的血洞怎么不提?显然,冯奎被枪击后致伤是不争的事实!
另外,冯奎被单独关押于公主岭市看守所,其妻宋秀伟也被单独劫持,另两位法轮功学员也被劫持到其它地方关押。当局还对冯奎的家属采取控制、跟踪和恐吓等手段。
非法庭审时,中共对冯奎的指控竟然就有“故意杀人罪”。这显然是倒打一耙。冯奎等人只是在散发神韵演出光盘,冯奎根本没有杀人的故意企图。在众多恶警围攻的情况下,既没有杀人的可能,更没有杀人的事实。相反,冯奎才是恶警枪击的受害者。犯有故意杀人罪的不是冯奎,而是开枪的恶警。
在当今的大陆,老百姓常说“过去的土匪在深山,现在的土匪在公安”。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中共警察的残暴更甚于土匪。明明是恶警行凶开枪,中共法院却反诬受害者杀人,所谓的“法律”成立中共陷害无辜的凶器。
是非颠倒的判决掩盖了什么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四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处冯奎无期徒刑,宋秀伟被非法判刑五年,另两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枉判五年和三年。
冯奎等四位法轮功学员向民众赠送神韵光碟何罪之有?神韵展现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受到海外主流社会的推崇,他们不要民众的一分钱,完全是义务赠送,这不是应该提倡的行为吗?怎么反而将他们非法抓捕和判刑?中共当局对遭警察枪击的法轮功学员判以无期徒刑,肯定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在执行公务时除遇到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有危及警察生命安全时可开枪示警之外不得随意开枪。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到,且不说警察抓捕法轮功学员是非法的,单就警察对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开枪来说,就直接涉嫌犯了“故意杀人罪”。如果真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此案的话,应该被判刑的就是这些警察。
显然中共当局非常清楚,枪击法轮功学员头部并致伤不同于一般的案件。那么如何将这一罪恶演绎成警察的所谓功绩从而将其罪恶遮掩下去呢?中共当局采取的是颠倒黑白的重判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冯奎。
另外,对法轮功学员可以开枪的指令,早些年就已经传出。据海外媒体揭露,中共中央“610办公室”头目刘京,于二零零二年大年前夕,在长春南湖宾馆召开部署迫害法轮功的会议上,暴跳如雷地批评了吉林省“工作不力”,下达了“彻底铲除”的死令,并在这次会议上部署对法轮功学员“可以开枪打死”。虽然“六一零”头子的话是狂妄和非法的,可是如今中共的鹰犬真的按照主子的指令开枪并造成后果了,中共当局不得想办法掩盖吗?
中共怕什么?当然最怕这样的事实被揭露出来。可是这样的事哪能是那样好掩盖的?中共当局采取的手段异常地邪恶,那就是将人永远地关押下去。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对当事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处无期徒刑就成了中共当局的选择。
炮制冤案者的心虚与歹毒
从恶警实施绑架一直到非法重判的过程可以看出参与炮制冤案者的胆怯。恶警开枪后,先是将已昏迷过去的冯奎抬出来丢弃到路边,开车跑走后,又找来一辆警车将他拉走。为什么要将他先行丢弃?显然恶警是想推卸责任。又为什么再拉走?那是有了嫁祸于他的阴谋,所以警察受伤的谣言就从警察嘴巴里传出。
警察在执行公务时违反“警察法”开枪将人打伤,本身已经违法,可是因为被枪击者是法轮功学员,中共就开始以此为基础炮制冤案。六月九日,《四平日报》发表“生死瞬间的搏斗”一文,对违法开枪的警察进行颂扬,反而诬陷冯奎。须指出的是,当时文中始终没有敢提冯奎是法轮功学员。而《吉林日报》等中共喉舌在报道这一案件时,却是在一月十四日了。显然,冤案已经做死,中共再也没有什么可顾虑的了,反而狂妄地大加报道,不但对冯奎进行诬陷,还进一步地将攻击矛头恶毒地指向了法轮功。中共喉舌从而不但将警察非法开枪的罪恶掩盖过去,还将天大的罪恶包装成了它所标榜的功劳了。
可是罪恶毕竟是罪恶。经过法轮功学员这么多年的讲真相,世人对法轮功的认识越来越清楚,而且对恶党罪恶的认识也越来越清楚了。中共却在炮制这样的伪案,有几个人会相信呢?
from 时事评论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8/%E5%80%92%E6%89%93%E4%B8%80%E8%80%99%E7%9A%84%E8%AF%AC%E5%88%A4%E5%92%8C%E9%80%A0%E8%B0%A3-252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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