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金乡县法院日前对法轮功学员刘静非法判刑八年。刘静的家人还在等待法院重新开庭,完全不知道刘静已被劫持进监狱了。 法轮功学员刘静于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八日在高河乡讲法轮功真相时遭高河乡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济宁市看守所。二零一二年四月十日上午,山东金乡县法院对刘静非法开庭时,不但不让刘静家人进去旁听,还拒绝家人请的律师为她辩护。最后,法庭以证据不足宣布将重新审理。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金乡县法院、检察院在没有任何刘静家人在场的情况下,对刘静秘密冤判八年。这期间其家人一直认为刘静还在济宁市看守所;直到二零一二年九月中旬,家人接到济南女子劳教所(或许是监狱)打来的电话,才知道刘静早已劫持到济南(具体地址待查)。 刘静,四十七、八岁,曾经一身病,严重时生活都不能自理,四处问医求药均不见效。她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精神都恢复了正常,还找了一份钟点工工作。她心地善良,是个孝顺的好儿媳,她的婆婆患有精神病且双耳失聪,刘静一点不嫌弃,照顾婆婆周到,吃鱼时,她总是把鱼刺一点一点的剔出来,再夹给婆婆吃……刘静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很大,不忍看到民众受邪党诬蔑法轮功的宣传毒害,坚持对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这样一个好人,却被邪党非法判重刑。 常言说:谁干了坏事都得偿还。看看金乡县那些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官员的下场吧:国保大队主任王玉新得了口腔癌;前"六一零办公室"主任陈遵峰摔断了肋骨;原金乡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宪文,在开完交流怎样迫害法轮功的经验会后回家的路上,汽车被后面来的车追尾,结果刘宪文和开车的司机当场死亡,四十六岁就为党献了身;高河乡派出所张西安,是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刘静的责任人,不久被撞断胳膊…… 指出这些只是希望人能够惊醒,引以为戒。在此真诚劝告金乡县那些仍在迫害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各级官员们:要把眼光放的远一点,不要为了眼前一点小利就助纣为虐,"害人终害己"。其实,现在已经有很多人明白了法轮功的真相,扭转了以前的观念,有的还在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如果你还对自己及家人的未来负责,赶快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
发稿:2012年10月03日 更新:2012年10月03日 00:54:16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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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twoch, 3. Oktober 2012
山东金乡县法轮功学员刘静被诬判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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