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ntag, 28. Oktober 2012

曹东再次被劳教凸显中共是破坏法律实施者

文/中国大陆 清纯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北京外国语大学毕业的法轮功学员曹东,六年前面见欧洲议会副主席史考特先生,讲述自己和妻子及身边熟识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残酷迫害。之后被中共当局绑架、非法判刑五年。妻子杨小晶在受到长期多次劳教迫害、惊扰、颠沛流离之后,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凄然离世。曹东出冤狱不到一年,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再次在北京遭绑架、非法劳教。亲友请律师帮助,却遭到中共当局的种种刁难。

曹东所遭受的迫害及其家人请律师过程中的遭遇,撕开了中共邪党"依法治国"的伪装,进一步暴露了它虚伪、奸诈、无法无天的邪恶流氓真面目,让人们看清了它才是地道的邪教,为其死心塌地服务的恶徒才是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真正罪犯。

这是曹东2012年4月结束五年冤狱后的照片。
这是曹东2012年4月结束五年冤狱后的照片。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曹东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已被非法判刑二次、非法拘留数次,已被监禁时间长达十年多,监禁中受尽各种非人的折磨。曹东的妻子杨小晶,因不放弃信仰,受到长期劳教,后因为曹东请律师,不断受到安全局的恐吓威胁及抓捕,在颠沛流离中受尽精神折磨、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凄然离世。他们结婚后一直到杨小晶离世的九年,相处一起的日子不过几周。九年里三、四千个日日夜夜,他们两口子就是在轮流被关进拘留所,监狱、劳教所,相互探视中度过。

曹东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与到访中国的欧洲议会副主席爱德华•麦克米兰-史考特先生见面时,讲述了自己和妻子及身边熟识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残酷迫害,并例述:自己曾在被关押期间看到过他认识的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尸体上除了伤痕累累,还有几处空洞。在会面之后两小时,曹东即遭中共国安便衣绑架,之后更被中共绑架、劫持到老家甘肃判刑五年。


图为曹东2012年出狱后为妻子下葬时怀抱妻子遗像。
图为曹东2012年出狱后为妻子下葬时怀抱妻子遗像。


曹东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出狱,此次来北京,他完成了安葬妻子杨小晶的心愿,正准备一边整理妻子的遗物,住在朋友家,一边在北京找工作、找租房。

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晚上八点左右,张一粟女士象往常一样下班回家,走至家门口时,突然冒出七、八个警察,强行进屋,他们是冲着在她家借住的曹东来的。非法抄家后,警察把曹东、张一粟及其母亲劫持到安定门派出所,一人关在一屋,分头进行隔离审讯。第二天凌晨三点钟警察才放老太太回家。而曹东、张一粟却下落不明,警方不给家属任何通知,人等于失踪了。安定门派出所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搜查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关于出示相应证件和第十二条应"依法搜查"的规定;警方拘禁曹东、张一粟超过二十四小时,不给家属任何通知,违反第九条关于"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的法律规定;非法搜查、限制人身 自由、拘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同时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抄家掠走私人合法物品,构成入室抢劫罪。

二零一二年七月八日,北京市劳教委员会和东城分局法制办以曹东藏有法轮功书籍为由,非法劳动教养曹东两年六个月。曹东被非法劳教后,家属请黎雄兵律师帮助,却遭到中共当局的种种刁难,北京市劳教委员会和东城分局法制办先是迟迟不发放劳教裁定书,让家属及律师白白空跑多次,拖延时间,企图拖过九月七日的行政复议期,接着,北京新安男子劳教所,又违反《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的法律实施,监控律师与曹东的交谈。现在,黎雄兵律师依法要求调用二零零六年甘肃庆阳法院对曹东的判决书,又遭到拒绝,中共继续阻碍行政复议的正常进行。

曹东的行政复议指出,北京市劳教委对曹东的劳教决定缺乏事实依据,也超越了法律范围,本身就是违反中共自己制定的宪法和相关法律的,应当依法撤销并立即恢复曹东的人身自由。曹东也表示,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

看看上一次对他判刑五年的原因吧,为回避曹东仅仅因为在北京接受国际组织成员调查采访的赤裸裸的报复行为,撇开国际影响,中共转嫁矛盾,企图转移外界视线,当时中共六一零办公室和国家安全部的内部文件称,"在北京对曹东进行打击处理比较敏感","容易被炒作",所以将曹东移至甘肃省国安厅和司法机关构陷迫害,甚至在法庭上和判决书中将欧洲议会副主席说成"境外法轮功组织人员",还拼凑了"非法向海外网站发送法轮功受迫害信息"、"非法收藏法轮功资料"的指控作为这一说法的"证据"。 指控曹东将搜集到的法轮功学员手里的《帮教协议书》、《控告书》、《公安局会见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通知书》等材料提供给境外人员拍照,"向政府施压"。《帮教协议书》、解除劳教的证明书都是中共的劳教机关依法定程序必须发给每一个劳教期满人员的,或是以法律文书的形式由劳教机关订立的,怎么会对国家造成威胁呢?荒谬无耻之极!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多使用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这一莫须有的罪名,曹东的经历再次说明,十三年来,中共动用国家资源迫害法轮功学员,是由上而下的系统性制度性的国家犯罪,在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整个过程中,中共才是罪证确凿的破坏法律实施者,而其政府机构和制度本身已经成为掩盖真实、制造谎言,实施犯罪的机器。曹东的苦难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自己的苦难,也是中国人的苦难,这场迫害不仅是针对中国的法轮功学员,也针对着所有中国大地上的中国老百姓,法轮功学员反迫害,维护着他们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也是在为每一位中国人争取应有的权利。希望每一位正直善良的中国人,都能正视我们中国人共同的现实,对罪恶的中共体制有清醒的认识,退出中共的邪恶组织,为自己选择光明的未来。


发稿:2012年10月28日  更新:2012年10月28日 0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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