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stag, 20. Oktober 2012

黑龙江绥滨县法院预谋非法庭审五名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中共人员操控检察院、法院预谋在十月十九日上午非法庭审五名法轮功学员。富锦市法轮功学员袁玉龙、杨淑珍、高玉敏、由金英与绥滨县法轮功学员刘思远五人,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四日晚九时许,到绥滨县北岗镇永德村发放真相时,被绑架迫害。

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聘请了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三名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鹤岗第一看守所。两名男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绥滨县看守所。五位学员的家属及亲人,多次去绥滨县公安局要求无罪释放被绑架的家人,而公安局相关人员都用搪塞、推诿、推、撵、打骂等手段,态度蛮横的对待家属。当由金英十七岁的女儿由冬慧向警察请求要妈妈时,公安局长陆建生说:你妈快被枪毙了!

一、亲人要人,被搪塞、推诿、打骂等蛮横对待

富锦市与绥滨县仅一江之隔,绥滨县的法轮功学员少,由于受邪党的欺骗,明白真相的少,而富锦的大法学员想:他们离我们这么近,都不知道真相,如果大淘汰到来来,那里不明真相的人不都得淘汰吗!于心不忍,更不能见死不救。于是决定到绥滨县去发真相,让善良的有缘生命明白真相,知道法轮大法好!免于淘汰。

原政法委公安局的安云峰、宫魁明、赵万龙等人,在中共邪党江氏集团的谎言欺骗下,为了紧跟迫害好人的形势,在二零零三年定的抓发法轮功真相的有赏,抓一个人多少钱,搜到一份资料五元钱。现在的人为了钱无恶不作。这样这条有赏的法下之法害了很多无辜之人。绥滨县北岗镇永德村的刘青春就是为了领赏和五元钱,不顾他们生命的安危,诬告举报了五名法轮功学员,致使他们被绑架迫害。

听到此消息的第二天,五位学员的亲人每天都去绥滨县公安局要求无罪释放被绑架的家人,而公安局相关人员都用搪塞、推诿、推、撵、打骂等手段,态度蛮横地对待家属。七月二十日早上,高玉敏亲属,被警察连踢带推打出门外,恶警回头又给由金英十七岁的女儿两脚,连打带骂将他们一起推出公安局大门。

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一点多,绥滨看守所警察和国保大队长张振强将六十三岁的袁玉龙拉到医院,野蛮灌食,连打带骂。当袁玉龙的妻子问张振强:我家老头被你们给灌食了吗?你们还打他了吗?他们开始矢口否认,而后态度蛮横地说:打了又怎么样?又没打死。并把公安局大厅里的椅子全撤走不让家属坐,经常往外面撵家属,把家属拿的包扔出去。有一次张振强把包扔出去,差点让捡废品的捡走。

七月二十六日,袁玉龙妻子又从富锦赶到绥滨公安局时,由于警察的不断欺骗,气愤中老人突然倒地抽搐起来,这时国保大队张振强冲到她身边,用脚在身上乱踢,边踢边喊:起来!起来!起来!老人抽得更厉害。不知踢了多少下,后来张振强确认老人不是装的才罢手,等老人清醒后,发现头上有两个大包,腿也被踢得青紫。

当由金英十七岁的女儿由冬慧向警察请求要相依为命的妈妈时,公安局长陆建生说:你妈快被枪毙了!这个恶声总在十七岁未成年的幼小心灵中回荡,她是一中的学生,上课不能专心听课,原本聪明的孩子,现在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有时一道数学题,别人给讲五遍都听不明白。

高玉敏的母亲,今年八十三岁。听到女儿被绑架后,天天从富锦赶到绥滨公安局去要人,三十多天如一日的坚持着,这老的老、小的小为了什么?

二、母亲遭非法关押 女儿写劝善信 被迫控告

由金英十七岁的女儿听闻相依为命的母亲被非法关押,到绥滨公安局向警察要妈妈,却遭到公安局长的恶声辱骂:"你妈要被枪毙了。"

由金英女士后来又被秘密转移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看守所曾电话通知家属可以去接见。由金英17岁未成年女孩在大人陪同下前去探望,却遭看守所拒绝。一同遭抓捕的还有其他四位法轮功学员,有的一直在绝食抵制迫害,情况危急。

由金英母女的不幸遭遇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和同情,为了帮助妈妈讨回公道,17的女孩写了《给参与绑架的警察的公开信》,以及对办案单位绥滨县公安局提起了法律控诉:《关于对陆建生、张振强等对由金英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控告》

黑龙江省绥滨县县长 康晓峰 手机 13904681780
人大常委员主任 刘忠胜 手机15604881345
0468-7866818 04687862458
副县长 潘仁波 手机 13359776120 04687862323 04687862293
副县长兼政协 石太安 手机13904884978 04687862538 04687863978
政法委书记(迫害法轮功) 姜福臣 手机 13304686015 04687863945 04687862603
04687862949 04687863090 04687860601
姜福臣的妻子 于红 住宅 04687865278
政法委 04687871000 04687862766 04687861482 04687866613
绥滨县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公安局国保大队刘运财15094515052、住宅04687863792
张振强15904684078
公安局局长陆建生13224688666、书记宋昌荣13946793999
政法委书记赵兴滨、副书记陈忠厚/办7862949
610办7860610

附件一: 给参与绑架的警察的公开信
下载(46KB)

附件二:关于对陆建生、张振强等对由金英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控告
下载(42KB)


发稿:2012年10月20日  更新:2012年10月20日 01: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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