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第二法庭内外气氛阴森,便衣鬼影晃动,对二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冯兴吉先生的非法开庭在此进行。
冯兴吉,原籍甘肃,二零零三至二零零七年以优异成绩入读并以优异成绩毕业于中南大学物理系,二零零九年,到上海三一重工有限公司,入职为物理分析师。因其专业知识和技能过硬,二零一一年,冯兴吉被单位从质保科调到单位材料研究所担任金相分析师,同时兼任两个部门的相关工作,并通过上海材料研究所理化分析二级培训课程,成为单位最年轻的骨干之一。 这位被学校品评为"为人实诚厚道、尊敬老师、友爱同学、热爱足球运动",被单位领导同事公认为"本份勤恳、任劳任怨、真诚善良"的青年。就因为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而被中共流氓恶党一直跟踪监视,并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被上海浦东新区川沙派出所伙同浦东公安分局陆骁俊等人绑架。 冯兴吉被非法关押在上海浦东新区川沙看守所至今 。其间,冯兴吉所在单位及其毕业的学校,自愿为他说情,认为他品德高尚、学业优秀,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可是,阴毒蔫坏的上海邪党国保六一零伙同伪公检法人员一意加重迫害。 开庭前,上面是所谓的法官,审判长和公诉人;依照冯兴吉委托书的授权,为冯兴吉辩护的是其妻子及所聘律师二人;下面坐着五、六个"六一零"人员。 临近非法开庭时刻,法官却突然要求冯的妻子柳娟不得为其辩护。柳娟出示冯兴吉委托书、相关证件及代为辩护的法律依据,要求法庭尊重公民辩护权。前来旁听的冯的二哥也从旁听席位上站起来说:"请问法官,你们为什么要剥夺我们的辩护权,法律规定我们有权利辩护。"所谓"法官"承认"公民是有辩护权",但又宣称"我们法院有审核权,经过审核,你没有辩护权"。 随后,"法官"又将冯兴吉的辩护律师唤至庭外加以威胁,限制律师辩护的内容,勒令律师不得作无罪辩护,致使律师备受压力。律师眼眶发红、泛着泪水,对柳娟说,不能按照之前协议的那样,以宪法规定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为依据,做合法辩护、无罪辩护了。 在中共六一零操控之下,法官、审判长无视其邪党自定的法律规定,无视公正与良知,喝令法警蜂拥而上,强行将辩护人柳娟胁持、架离辩护席,致使原本以柳娟辩护为主、律师辩护为辅的既定计划落空。律师在威胁的重压下,违背委托人、当事人家属与其约定好的无罪辩护,而做了所谓影响轻微辩护。 非法开庭时间不到半个多小时就草草结束了。法官宣布庭后择日再审理。当法官问律师要辩护词时,律师回复说还没有整理好。他限定律师三天之内提交辩护词。 这就是整个非法开庭的始末,见证了中共邪党将所谓法律玩弄于股掌的流氓本性;见证了邪恶对好人的无耻迫害;同时也见证了法轮功学员即便身处魔难之际,也在寻求通过恰当的形式让人辨明善恶是非的努力。 善恶到头终有报。无知者无畏,无知者也最可悲。愿那些助纣为虐者能够幡然醒悟并珍重新生的机会吧! 参与迫害单位: 浦东公安分局国保处 发稿:2011年11月29日 更新:2011年11月29日 02:20:00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Dienstag, 29. November 2011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开庭迫害优秀青年(图)
Abonnieren
Kommentare zum Post (Atom)
Keine Kommentare:
Kommentar veröffentli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