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近日,吉林省伊通县三位女性法轮功学员林立艳、赵凤兰、王桂珍被非法判刑,林立艳被非法判刑四年,赵凤兰、王桂珍(英)分别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吉林省伊通县西苇镇法轮功学员林立艳、赵凤兰、王桂珍(英)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张贴"神韵海报",被村民张连财恶意构陷,遭伊通县西苇派出所伙同伊通县国保大队绑架,送进四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他们勾结伊通县检察院、伊通县法院伪造拼凑材料,罗织莫须有的罪名,近日枉判林立艳四年,赵凤兰、王桂珍(英)分别三年半。 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三位法轮功学员家属来到四平市看守所,见到被非法关押八个月之久的亲人,哭声连成一片,场景凄惨,他们怎么也想不通这些善良的家庭妇女只因为坚持信仰,弘扬享誉全球的传统文化"神韵晚会",却被判这么重的刑,真是天理难容。 这三位法轮功学员表示信仰无罪,会继续坚定的走下去。据了解还有公主岭、长春的法轮功学员也被关在这里。前几天有几个被送走。 吉林省伊通县 区号:0434 邮编:130700 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 4223866 公 4224711住宅 13943497799 4254013 4223315
司法局局长 孙志国 4228788 公 4220138 13844494188 13278149888 4222423 政法委书记 刘中生 4222437公 18643480039 4222493 康宝生(副县长主管政法委) 4627777公 15665938888 发稿:2011年11月27日 更新:2011年11月27日 10:24:33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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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ntag, 27. November 2011
吉林省伊通县三位女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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