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enstag, 28. Mai 2013

修炼法轮功获新生 昆明李焕珍被中共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今年57岁的李焕珍女士,是昆明市纺织厂的退休职工,她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仅身体健康、疾病痊愈,还明白了人生的真谛和意义,精神轻松愉快,乐观积极。然而在中共邪党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李焕珍女士却遭到了非法劳教、判刑、洗脑迫害。

以下是她自述修炼以及遭受迫害的经历。

一、走入修炼 获得新生

我叫李焕珍,女,今年57岁,家住昆明市环城西路551号,是昆明纺织厂退休职工。我因为当知青,后又进了纺织厂工作,便患上了风湿性关节炎,曾一度不能行走,脚关节和手关节就象被鸡啄着一般疼痛难忍,最严重的时候手都不能碰冷热水,一碰到就疼痛钻心。此外,还有鼻炎流脓流血,失去嗅觉;血管性偏头痛,疼得眼珠就像要立刻掉出来一样,后来发展到了眼里没有泪水,干涩刺痛,需要一天无数次点眼药水;胃病、肠炎、慢性咽炎,吃冷的不行,吃热的也不行,吃寒的不行,吃酸的辣的都不行;心肌缺血、痔疮,子宫肌瘤、慢性阑尾炎、过敏体质:风过敏、花粉过敏、紫外线过敏等,血小板减少,血色素低,曾经有一段时间只有6克血(正常人是12至13克)。这样的日子对我来说,简直度日如年,一年时光我有一半时间都是在医院里度过的。但为了孩子,为了我的家,我得活下去。于是我不断辗转在各大医院,寻求祖传名医,各种单方,参加了各种气功学习班,学了太极拳、太极剑等,但都没有效,都不能减轻我的痛苦,没有使我摆脱病魔的缠绕。

1998年我的丈夫癌症去世,家里只有70岁的老婆婆和我的女儿,为了这个家我必须坚强的活下去。1999年2月的一天,我对婆婆说,我想炼一种坐着的功法,她说在我家附近发展银行门口就有,我去了。到了那里我感到了一种温暖与舒服的感觉,于是我就开始跟着炼。当时就有法轮功学员给了我一本《转法轮》,告诉我不但要炼功还要看书,如果不炼了就把书还她。我就觉得这本书很重,一定要珍惜,当天晚上我一口气就把书看完了,那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但我却不困,同时感到这本书就是我寻找多年的,人生许多不明白的问题,书里都解答了,并且明白要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

接下来的3个月,我一看书和炼功就咳浓痰,3个月后偏头痛、鼻炎和其它疾病都没有了,同时知道了不应该和家里人争斗,整个人的身心都得到了升华,感到了充实、快乐和幸福,真是乐滋滋的。

二、非法劳教

2005年4月18日晚上9点,我在石安公路与静华苑路口张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时,被前卫营派出所的协警骑自行车跟踪,他穿便衣,大约二十多岁。随后他又叫来了两个在执勤点穿制服的协警将我铐在了执勤点的栏杆上,我身上的包也被执勤点的警察抢走,他们还抢走了法轮功资料二十三份。随后派出所的两个穿警服的警察开警车将我绑架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我的右手被铐在栏杆上,大约晚上十一点才让我睡在沙发上。

第二天早上西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李明忠、高连杰、温荣升、刘振羽对我非法审讯,问我资料哪里来的,和哪些人联系。下午高连杰和刘振羽,还有一个女的三人将我带回家抄家,什么也没有抄到。抄家后将我送到了西山区国保大队,在那里呆了二三十分钟,下午五点后高连杰和另外一个人把我送到了西山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在看守所里,我被强迫做奴工,每天要做农药袋子,做牙签袋子,做手提袋,做板栗袋子,装餐巾纸,串小灯泡,从早上7点半开始干活,要干到下午4点。5月11日早晨9点高连杰和温荣升将我带出西山区看守所,给了我一张西山区看守所的释放证明,随后又将我绑架到了警车上,并且开出了市区,我就问高连杰要带我去哪里,他说带我兜兜风,最后却将我送到了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我问他不是释放了我吗?为什么要带我到这里,他说西山区看守所释放了,我们就可以把你送到这里。

到劳教所后我一直没有收到劳教决定书,直到我2006年12月15日我从劳教所回家那天。劳教所才给我。劳教决定书上写着昆明管字(2005)第1768号,劳教期限自2005年4月19日至2007年4月18日止。在劳教所里我饱受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早上我被强制要求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带,下午被强制做奴工,编手链和串珠子,手链销往昆明市螺蛳湾商业区,同时还扎蜡染花布、衣服和门帘,穿小灯泡、挑拣菌子,缝珠绣、编茶垫,缝裙子的花边,这裙子销往俄罗斯,每天下午2点干到下午5点,晚上被强制要求看邪党新闻。

2006年12月15日我从劳教所回家。

三、强制洗脑

2007年5月,昆明市纺织厂保卫科的人通知我,要我去盘龙区党政干部培训中心办的洗脑班三天。三天里让我们在房间里面做什么都行,可以看电视,可以看报纸,但不能看法轮功相关书籍,并且勒索每个人1000多元钱,最后因为我的经济状况实在交不出才没有交,在洗脑班的最后一天,昆明市610的两个人来让我们表一个态后不修炼法轮功才能回家。

四、非法判刑

2010年5月19日晚上8点后,我在海埂路望城坡送给一个人一份真相资料(共三张,《明慧周报》一张、《纵观天下》一张、《云南真言》一张)遗憾的是,此人不明真相的家人打110叫来了警察,随即来了20多个警察,穿警服,开一辆警车,还有四、五辆摩托警车,他们没有出示证件,把我带到了金牛派出所。当晚9点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来对我做非法审讯,还做了笔录,同时滚手印和拍照,问我资料哪里来的,为什么要发资料等。

第二天5月20日下午邱学彦先带我到西山区国保大队进行身体检查,随后去我家抄家,当时抄走了《转法轮》一本、各地讲法四本、还有一些师父的讲法经文、《明慧周刊》15本、《有关安全问题的交流》1本、手抄法轮功笔记数张、法轮功炼功磁带一盒、学习笔记几张,以及我的电脑主机一台、终结者的MP5一个、MP3一个、经济损失约三千元。

非法抄家后,一个姓杨的市610的人将我送到了西山区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整天被强迫做奴工,装餐巾纸,做农药袋和各种手提袋,做牙签盒子、折飞机上的安全事项小册子,做新年挂历,串小灯泡,餐巾纸销往各省内餐馆,如桥香园、建新园、江氏兄弟过桥米线,翠湖连谊宾馆。每天早上7点起床开始干活,干到下午4、5点,这样我在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了9个多月。

2010年12月3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我非法开庭,家人因为没有接到通知所以都没有到场参加,当时法院指定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师宏元为我做所谓的辩护,当庭的检察员是昆明市检察院的巫琳,(2010)昆检刑诉字第613号起诉书。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李兴虎,代理审判员马侃,书记员段云萍。

2011年2月28日我在看守所接到了法院对我的非法判决,刑事判决书(2010)昆刑一初字第186号。对我非法判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当天下午5点我从看守所回家。


发稿:2013年05月28日  更新:2013年05月28日 0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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