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nerstag, 6. Dezember 2012

山东省平度市祝沟镇中共人员的暴虐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山东省平度市祝沟镇政府、派出所、司法及有关部门的不法之徒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的迫害,非法抓捕、关押、酷刑折磨、虐待、诬判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

警察们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不管白天、黑夜私闯民宅抢东西、抢现金。在江氏流氓集团的指使下,祝沟镇党委、派出所、司法、邪党官员、恶警残酷的执行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罪恶政策。

一九九九年七月,平度市祝沟镇政府非法抓捕三、四十名法轮功学员,这些学员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到司法助理牟春阳、小潘、派出所所长姜玉明、指导员于涛、恶警吕永岩、张君强的残酷迫害。

恶徒不准法轮功学员上厕所、不准睡觉,谁一合眼就用小条抽,用穿皮鞋的脚踢。逼迫法轮功学员蹲马步一个小时(多次),汗水湿透全身,男女关在一起,只给一个马桶,大小便都在屋里,剥夺法轮功学员们说话的权利。恶徒们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三天三夜,逼写不修炼的保证才放人。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祝沟镇八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在北京被绑架,关在青岛驻北京办事处,被非法搜身,后押回当地政府关押。牟春阳、小潘、吕永岩、张君强对法轮功学员们拳打脚踢,强迫他们奴役劳动(打扫卫生、拔草),还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白天黑夜提着裤子罚站,用这种方式逼迫学员们放弃修炼。公安又把法轮功学员郑全花、王有忠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满后继续押回政府。当晚政府副书记王永瑞强迫郑全花、王有忠脱下棉衣、光着脚、双手伸在雪里蹲了四十分钟(雪埋在脚脖处)。凌晨十二点司法小潘又让郑全花只穿秋衣光脚蹲在雪里一个小时(同上),还用小条抽。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晚上九点多钟,司法助理牟春阳、小潘、任书记四、五人跑到祝沟镇法轮功学员郑全花的平房上趴着,九点左右郑全花开灯正在上厕所,这群恶人凶狠的闯进来把郑全花绑架到祝沟镇派出所,当时正在睡觉的执法人员张发仁(已遭恶报)被惊醒后,狠毒的用椅子腿将郑全花的脸打了十多下,打的郑全花眼前发黑,看不清东西,整个脸变形。后来恶徒们又非法抓捕了且格庄陆林红夫妇、张金发、史玉民夫妇、张树江夫妇。派出所所长姜玉明、指导员于涛、恶警吕永岩、张君强对法轮功学员们拳打脚踢,打的学员脸上、身上青一块、紫一块,一直打到晚上近十二点。第二天又把他们押到祝沟镇农机站继续迫害,站长李苏亮指使手下人将屋外泼上水,逼法轮功学员脱下棉衣光脚坐在泼水的水泥地上,因天气寒冷,裤子和地冻在一起。他们把连格庄清水村的法轮功学员张淑芳、王清连绑在农机站的拖拉机上,在脸盆里倒上水,逼他俩站在冰水里,致使他俩冻得脚失去知觉,肌肉严重损伤,一个多月痛的不能入睡、不能下地,整天抱着脚,那种痛苦真是无以言表。

牟春阳、小潘、于涛、执法人员林付平、吕永岩、张君强、娇恒雨、小孙、宋可林等人为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和罚款的目的,对学员加重了迫害,白天晚上不停的打。张君强将且格庄法轮功学员张金发绑起来,用烤红的煤钩烙张金发的前额,烙的吱吱的响,冒出烟和肉味,烙印很深。林付平气汹汹的用电棍触郑全花的脸,电的她满地打滚。

一天晚上,司法助理牟春阳、小潘,派出所吕永岩、张君强、娇恒雨、小孙、宋可林等人拿着法轮功学员的血汗钱花天酒地,个个喝的醉醺醺的来到农机站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直到晚上十一点多钟才住手。林付平因郑全花交不上钱,竟伙同南黄同村书记李维昌(已遭报死亡)、文书王文平为她贷款五千元。逼法轮功学员每人交三千元,写了不再炼功的保证书才放人。

祝沟镇政府、公安从九九年至今从没有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现将祝沟镇法轮功学员被政府、派出所、司法罚的款、抢的东西公布如下(不完全统计):

◇且格庄村张金发、张升芳夫妇;花生23袋、电冰柜1台、缝纫机1台、自行车1辆、小磅秤1个、被子、录音机1台、电话、手电、电视2台、花生米1袋、现金6600元。
◇且格庄村陆林红、张树顺:现金6000元、手扶车1辆、录音机1台、大法书。
◇且格庄村史玉民、邴业花:现金3000元。
◇且格庄村王友香:现金3000元、手表1块(200元)、铁锅2个、大缸3个。
◇且格庄村张树江、张树英:现金6200元、车胎1捆。
◇且格庄张业美:现金18500元、电脑2台、电视1台、打印机2台、VCD2台、大法书。
◇连格庄张金敏:现金5500元、卫星锅3个、发射器1个、MP32个。
◇且格庄孙玉香;花生2袋、大锅1个、现金3000元。
◇清水村王有忠、王春平:现金2000元、电视1台、电钻1个、万用表1个、电冰柜1台、大铁锅1个。
◇祝沟村盛淑莉:现金5000元、VCD1台。
◇清水村王太荣:现金2000元。
◇清水村张成连:现金2000元。
◇清水村王恒暖:现金3000元。
◇石榴院丁丽;现金170元、手机3部、大法书、讲法带1套。
◇后刘村菊守民:现金3000元、电视1台、VCD1台、录音机1台、讲法带、大法书。
◇石家刘河王洪美:献金500元。
◇祝沟村张堂江:现金5000元、拖拉机一辆。
◇石榴院村李晓芹:现金2000元。
◇路上村张型美:现金5000元。
◇1999年郭秀花在婆家临沂市沂水县历黄庄村到北京证实大法,被罚款:2000元
发真相罚款:2000元,在看守所罚款:500元,2009年在娘家平度市祝家沟镇山头村因讲真相罚款:5000元;因发真相资料被抓罚款:5000元,2012年被关押大山看守所:22000元;被抢东西:发射器12块、大锅5个、接收机6个、电脑2台、刻录机1台、打印机4台、DVD光盘100张、MP3手电筒各2块、光碟300张、电钻1个、大法师父法像2张、大法书、福贴50张、横幅80个。
◇余家屯村张兰英:现金6700元。
◇刘河村程美芝:现金2700元。
◇南黄同村于海波、郑全花:现金:12500元;把刚买的价值7000元的摩托车以3000元抵价,被1床,电风扇损坏。王云英现金:13000元;李德志现金1000元;王同连现金1000元;战同法现金1000元。
◇李家庄村刘明月现金1000元。


发稿:2012年12月06日  更新:2012年12月06日 00: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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