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法轮功学员韩秀芳、何玉瑚、金银武、冯彩红在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遭绑架、非法关押等迫害,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被劫持入冤狱,韩秀芳、冯彩红目前在兰州市九州女子监狱继续遭迫害,何玉瑚、金银武在兰州市监狱遭迫害。 四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会宁法院法官闫陇兵、陪审员李雪梅,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判刑三年后,均不承认非法判刑将此案上诉至白银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三年五月下旬白银市中级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偷偷开庭维持原判。 在检察院调查阶段,会宁县检察院两次以证据不足退回卷宗,不予受理。会宁县政法委、"六一零"头目对此十分恐慌,强令检察院将迫害案卷送交法院,同时给法院施压,并采用流氓手段将正义律师诬告到北京司法局,妄图阻止律师的继续帮助被害人。会宁县"六一零"主任康应祥等恶人还欺骗、恐吓家属,声称家属如再聘其做辩护律师,法院一定会判的更重。康映祥还以何玉瑚等人的公职相要挟、阻止家属聘请律师。何玉瑚的家属几次找到康映祥,对他讲真相,讲善恶有报的天理。康不但听不进去反而暴怒,失去理智地叫嚣着:告去、告到北京去。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会宁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何玉瑚、韩秀芳、金银武、冯彩红进行非法开庭。为了竭尽全力阻止法轮功学员以及世人到庭旁听,整个会宁县城如临大敌,法院门口百米以内戒严,不但各个路口有警察站岗,连进城的司机,以及入住各个宾馆,招待所的所有人员都要进行身份证检查,其目的就是阻止世人了解法轮功真相。中共以各种名义阻止世人到法庭旁听的事实,充份说明中共当局的无耻与邪恶,它们是真怕民众知道真相! 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出:中国没有任何一条现行法律指出法轮功是×教组织,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才是违背宪法的行为。律师指出,起诉书指控法轮功学员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不能成立,他们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在庭审中,检察院公诉员刘红梅(会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叫嚣,公安部已定法轮功为×教,就可以给你判七年。面对公诉员的法盲叫嚣,律师两次打断,说:"公诉员的所谓证据没有司法指纹鉴定,不具备证据的依据,如果你们检察院能判刑,还要法院干什么?"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令所谓公诉人语无伦次,法官们哑口无言。 另一名辩护律师劝告法官从正义和良知的角度作出公正的判决,说:面对皇帝的新衣,并不需要高深的学问,只需要普通人的良知和勇气,如果面对邪恶保持沉默,就是邪恶的帮凶,无论什么理由,将明知无罪之人判决有罪,既是涉嫌犯罪,又愧对自己的良知。请各位法官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现实和自己的良知,实践法制精神,判本案被告无罪予以释放。 法官面对如此的场面,就草草收场,结束庭审。随后,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多次找会宁县法院法官:我们的家人没有罪,为啥至今还不放人?法官的回答是白银中院不准放。家属又找到白银中院,中院回答那是会宁的案子,与白银没有关系。家属又找会宁法官,但他们支吾着不做回答。 韩秀芳,现年五十一岁,丈夫陈仲轩原会宁县公安局警察。他们夫妻修炼法轮功以后,不知不觉各种病都奇迹般消失了,无病一身轻。夫妻时时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修心向善,做事处处为别人考虑。韩秀芳在婆婆、母亲眼里,她是个孝顺的孩子;在丈夫儿女眼里,她是贤妻良母;在朋友眼里,她是个仗义的好朋友;在晚辈的眼里,她是个慈爱的长辈。她原是会宁县万里缘责任有限公司的普通工人,技术过硬,工作踏实能干。由于公司上层的贪腐,至二零零八年,工人已经有六、七年没有生活费了。工人找县政府解决问题,县里要求公司从新选负责人。韩秀芳受到几百工人拥护,被选为企业领导。 今年四十七岁的何玉瑚,是会宁县会师镇人,原甘沟乡副乡长。自小就体弱多病的他,一九九七年有幸修炼法轮功后,身心极大的受益。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修心向善,做事处处考虑别人,世界观都发生了变化。在修炼中不知不觉多年的各种疾病一扫而光,无病一身轻,那种喜悦无以言表,身体健康了,人从此精神起来了。 会宁中共不法人员践踏法律,肆意妄为地绑架、无期限非法关押会宁法轮功学员韩秀芳、何玉瑚、金银武、冯彩红,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中共邪党根本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 会宁法官在和看守所的工作人员私下交谈时说,这个案子本来就不够立案标准。然而,会宁县法院法官还是选择了与邪恶为伍,为了蝇头小利,依然丢弃良知,在陷害善良的好人的道路上迷途而行。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会宁法院法官闫陇兵、陪审员李雪梅,在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均不承认非法判刑,要求上诉。二零一三年三月十日左右此案才被会宁县法院移送到白银市中院。期间大法弟子的家属和律师多次询问白银市中级法院对此案如何处理的具体情况,都没有得到明确的回答,并向法官讲真相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法官或者是躲避,或者是含糊其辞不正面回答家属的询问,后来就连电话也不接了。 二零一三年三月法轮功学员的家人陈女士、王女士、法轮功学员何玉瑚状告会宁县公检法和"六一零"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将诉状递交到白银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及相关单位。 在诉状中最后写道:"本案中,会宁县法院法官闫陇兵、陪审员李雪梅,公诉员刘红梅无视何玉瑚的合法权利,明知何玉湖等四名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是受国际公约和中国宪法和法律保护的行为,执行错误的法律和上级错误的指示,依然枉法裁判,非法剥夺何玉瑚的人身自由,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纪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纵观该案,从立案侦查、拘留、批捕、起诉、判决等,都是江泽民流氓政府假法律的名义对何玉瑚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实施的集体打击报复,是一起彻头彻尾的冤案,是对一个合法行为假法律名义实施的集体违法或犯罪行为,其间涉及到的一切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受到法律制裁,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应当立即无条件恢复何玉瑚等四名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归还非法扣押的法轮功学员的私人物品和个人财产,赔偿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并给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赔礼道歉!" 二零一三年五月下旬白银市中级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偷偷开庭维持了原判。白银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在正义和邪恶面前,在事实的真相面前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是丢弃了良知和正义,选择了与邪恶为伍,假借法律之名陷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中共用来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恰恰适用于中共自己,是中共邪教组织在破坏法律实施,阻止律师辩护,假借法律之名陷害无辜。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希望被中共恶党谎言蒙骗的人们,看清事实的真相,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也奉劝那些至今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大法的中共官员赶快清醒,不要听信中共邪党的谎言欺骗,无知的参与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为邪党卖命最终是害人害己。请为自己留条后路,为家人的生命负责,请选择正义、良知!中共是真正的污染之源,只有抛弃中共,才能正本清源。也只有抛弃中共,法官们的尴尬处境才会得以消除。 请看十年前贵州境内出现了有"中国共产党亡"的藏字石,现在又有王立军、薄熙来下场的警示。那些仍在观望的中共官员们,应该从中看到中共黑帮政治的可怕,看清中共解体的结局,退出中共,远离中共,才是最明智的自我保全之策。上天在审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一思一念。愿人们走好未来之路。历史巨变就在眼前! 白银地区参与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责任人名单: 白银市中级法院 : 会宁县政法委: 白银市有关责任单位的电话公布如下: 白银市公安局局长 0943--8221940 白银市中级法院院长0943--8222339 白银市白银区公安分局长王志强0943--3398388 白银市白银区法院院长0943--8239528 白银市会宁县委书记0943--3221998 白银市会宁县公安局长0943--3222988 白银市景泰县县委书记 0943--5529369 白银市景泰县公安局局长0943--5523802 靖远矿务局局长 0943--6632305 白银市平川区区委书记 0943--6622919 白银市平川区公安分局局长0943--6623885 白银市白银区区委书记 0943--8248266 发稿:2013年06月18日 更新:2013年06月18日 00:48:37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Dienstag, 18. Juni 2013
甘肃会宁县韩秀芳等遭冤判被劫持入狱
Abonnieren
Kommentare zum Post (Atom)
Keine Kommentare:
Kommentar veröffentli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