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中共公检法迫害法轮功,随意编造罪名。青岛法轮功学员为了向外界揭露中共劳教所和监狱的酷刑,以真人模拟的方式演示酷刑并拍摄照片,居然被中共警察说成是"泄露国家机密"。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青岛市"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控恶警绑架了陆雪琴等多位法轮功学员,六月四日,中共的媒体大肆报道抹黑,混淆视听,欺骗民众。 陆雪琴、崔鲁宁、杨乃健、刘秀贞、李浩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陆雪琴的家人为其聘请了律师,律师去会见当事人时,却遭到了阻挠。崔鲁宁、杨乃健、刘秀贞、李浩等人的律师也遇到了同样的情景,都是不让见,都是借口泄漏国家机密。 六月九日,陆雪琴家属接到青岛市水清沟派出所的逮捕通知,罪名是"组织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同日十点左右,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边防派出所警察赵亮到杨乃健家,送给杨乃健的父亲杨友欣逮捕证,罪名是"组织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袁绍华的也是同样罪名。 六月十四日上午九点,陆雪琴的家属去水清沟派出所找到办案警察王伟(警号024639),问他哪一条法律规定不让律师会见?他说陆雪琴是以"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批捕的,不能会见。陆雪琴家属说发给的逮捕通知书所谓罪名是"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按中国的法律规定是可以会见的。王伟说罪名可以改,马上改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你等着签字就行,并当场安排警察(警号111956)去改。当家属问他"你怎么能随便给老百姓扣个帽子就下逮捕令?"他说"我们可以马上重发,你签字就行"。过程中他一直气焰嚣张。 六月十四日,刘秀贞和杨乃健的非法逮捕通知也被改成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警察通过威胁、恐吓的手段强迫刘秀贞的弟弟签字取回逮捕证。 由此可见,青岛市邪恶"六一零"和恶警从来没把法律当回事,恣意践踏法律,法律只不过是邪恶用来迫害好人的遮羞布,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青岛市水清沟派出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 南丰路55号 发稿:2013年06月18日 更新:2013年06月18日 00:41:39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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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nstag, 18. Juni 2013
青岛酷刑案成“国家机密” 610更改构陷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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