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ntag, 25. November 2012

甘肃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无理刁难律师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法轮功学员王有江在二零一二年六月底被兰州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关押于兰州市第二看守所中迫害。十月底,王有江接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的起诉书,中共欲非法开庭。家人了解到案件已经进入法院阶段,就委托北京的两位律师为王有江做无罪辩护。可是律师受到当地公检法的无理刁难。

律师于十一月十三日晨抵达兰州市,王有江家属签署委托协议后,律师去兰州市第二看守所见王有江,但第二看守所以"律师没有起诉书"为由不予接见。律师据理力争,给第二看守所警察讲述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此规定时,兰州市第二看守所警察却以"兰州市就是这样规定的,不信,你看我们本地律师,都拿着起诉书来见的"为由,拒绝律师接见。

律师无法,只得去城关区法院领取起诉书。但到了城关区法院见到当事法官时,也同样遭到律师设难阻止,以本人没有委托请律师为由,推辞不给起诉书。但是王有江在看守所带出的条子却让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律师无奈之下,只得于当日返回北京。

十五日、十六日王友江的家人两天去城关区法院,找刑庭庭长魏公信,他推辞不见家属,说他不管此事。十六日回避不见家属,家属在法院门口等,魏公信出来后说不知道此事,急忙上车走了。

十一月二十二日,律师再次来兰,并到城关区法院,找到刑庭庭长魏公信,递交了一切法律文书,要求取到王有江的起诉书,但魏公信却耍起流氓,还不接所有法律文书。无奈之下,律师只得找到纪检科投诉了魏公信。

当第二次找到他时,他说:我只能去问问当事人(王有江),看他请不请律师。且还是没有接下律师的法律文书。同时,家属给办案人员刘冬郁打电话,同样以当事人没有委托请律师为由,冷冷一句"等电话!"将电话挂断……

办案:刑庭: 庭长:魏公信 电话:0931-8522809 (主事) 办案人员: 刘冬郁 张瑞茹 电话0931-8522815 李耀剑 李繁明 电话 0931-8524864 刘保森 翟玲玲 电话 09318524294 丁晓明 黎永红 电话8522978 纪检检察: 韩宗荣 电话0931-8522818 韩斌 电话 0931-8522931 电话号码区段:0931-8522815――8524864,这为城关区法院的电话号码区段。前后再加20个号码(此为猜想区号段)


发稿:2012年11月25日  更新:2012年11月24日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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