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ntag, 19. Februar 2012

不要让失去丈夫的悲剧在另一个家庭重演

文/李希望的遗孀 陈丽艳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九日】我无法相信那就是我的丈夫,他二百多斤的体重也就剩一百二十斤左右,皮包骨头,头上和脑门上都是脓包,双目圆睁,张着嘴,看得出来死前不知受了什么折磨,很痛苦……

朱文华被港北监狱害死,没有人控告;李希望刚到港北监狱十天被地锚(见后注)酷刑致死,半年多了家属目前还没有控告,他们以为用钱已经摆平了。于是周向阳面临着危险的时候,心跳只有40下……

港北监狱熟视无睹,甚至居心险恶……

用金钱和压力的诱迫来消声是这个所谓"和谐社会"的悲哀。

失去丈夫的痛苦我自己知道,我怎么能眼看着惨案在另一个妻子身上重演……

李希望

李希望

我叫陈丽艳,是去年七月二十九日被港北监狱地锚酷刑迫害致死的李希望的遗孀,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我从天津板桥女子劳教队回家。早在八月二十几日港北监狱去女子劳教队找我,说天津市监狱管理局给十六万元、港北监狱给九万元"补助",十月份民政部门又给了十万做为"抚恤金"。就这样在死因没得到追究,犯罪嫌疑人张仕林没有得到查处的情况下,港北监狱要把此事了结,告诉我以后不要再找他们了。

我想不管怎样吧,我先平静的呆一段吧。但是当我听说周向阳在港北监狱面临同样险恶的时候,我不得不说几句话了……

死亡赔偿是否被利用来包庇和纵容犯罪?

在我回家之前,为了封口,各个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对我多次威胁和利诱,不管是劳教所、监狱还是司法部门,他们目的一致,就是不让我为丈夫的冤死去控告监狱的罪行。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为了掩盖一个监狱杀人罪恶,政府机构上下通气,来实施诱迫,压制申诉呢?这不搞反了吗!

给钱作为赔偿是应该的(当然就赔偿而言,远远不够,生命是无价的,而失去亲人的痛苦又怎能用金钱抹平?)如果被利用来当作让我保持沉默的手段,继续放纵监狱及罪人逍遥法外,甚至继续去伤害他人,使我甘心接受丈夫被酷刑折磨致死的大冤情,那面对死未瞑目的丈夫,面对惨案很可能再次发生在其他无辜的人身上,我的沉默何异于对犯罪的默许呢!何异于与那些犯罪者,掩盖犯罪者同流合污呢?

而今,当周向阳生命危急,另一个妻子可能面临着像我一样的无法挽回的痛苦经历,我不仅是为了我冤死的丈夫,即便是为了另外一个妻子、为了他人免遭港北监狱酷刑迫害,我都将站出来尽我的责任对丑恶的意志说"不"。

以为用金钱的诱惑,用压力的胁迫,就能使受害人屈从于他们的非法意志,这是这个社会的黑暗,也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港北监狱的嚣张和对周向阳生命垂危的熟视无睹

多年来大量民众已经从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数百场的无罪辩护中,明白了对法轮功的镇压是非法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所谓刑法三百条,是错用法律,然而在非法的冤狱关押中,这些无辜的好人却还遭受着酷刑迫害,甚至被迫害致死,甚至不了了之,天理难容啊!

天津港北监狱其实是已经欠下血债的。朱文华在二零一零年被活活打死,也是死不瞑目,双眼圆睁。在场的恶警用各种办法都没有合上他的双眼。但因为没有家人控告,死的无声无息;去年我的丈夫李希望被迫害致死,只是他的朋友们匿名写下举报信揭露虐杀黑幕,而当朋友劝李希望的姐姐控告索赔时,姐姐说,"你能保证我们家人安全吗",就这样在来自政府部门恶势力的淫威下,李希望被害死后,然而仍然无声无息。

当我听到周向阳的的危急消息,我无法心安,可能就是我们作为冤案死者的家属仍没有控告,才纵容了港北监狱的酷刑犯罪,使得他们认为用钱可以把人心收买,用钱就可以把冤案摆平,以至于副监狱长李国宇在使用诱骗手段匆匆火化了我丈夫李希望尸体后,说"可算摆平了,李希望的家属还挺通情达理的。"(我不禁替我们全家感到耻辱)所以,负有血债的港北监狱他们才敢这样仍然无视生命,眼看着心跳只有四十次的周向阳,年轻的生命濒临危险,熟视无睹,甚至公然采取居心险恶的对待,拒不释放。我无法坐视有人象我丈夫,无辜的被害死,何况他是我丈夫的朋友,更何况他是一个信仰真善忍,被家乡人公认的好儿郎。让我怀钱自安,对生命危急熟视无睹,我做不到,如果周向阳再出现问题,我将立即起诉港北监狱李国宇。

李国宇

李希望被虐杀的种种迹象和政府工作人员对我们家属的诱迫

在李希望被害死后,监狱方面来人告知仍在劳教所的我。我问他们我丈夫的死因,他们只说猝死,我问他们是什么原因猝死?他们也回答不上来,只是说"现在只是来通知你一声,你要想知道详情,只有你自己请法医鉴定以后才能知道。"我问他们有抢救措施吗?他们说给输液了。当时我问他,你都不知道哪里有病你输的什么液?他们也没回答我就走了,临走时说我人在押不便处理李希望的后事,让我想好了,找个委托人。说你只有一次机会见李希望最后一面,你是现在见还是火化时见?我告诉他,人不能火化,因为李希望的死因不明,他一个堂堂二百多斤的汉子到你们港北监狱才不到十天就被你们迫害致死,我一定要查出元凶是谁,一定要把他绳之以法。

他们一直强调,我们没有迫害他,是他自己绝食死的。我要求看李希望入监十天中的录像。他们说,他们的监狱很破,要拆迁了,里面根本就没有录像。我告诉他,你们拿我当三岁的孩子?哪个监狱没有录像?我在零一年就被邪恶迫害,判刑五年,到零六年才回家。监狱的内幕我都知道,我当时告诉他们,如果你们拿不出录像,李希望就是被你们打死的!到七月三十日早上十点多,他们带我去天津新生医院太平间,看李希望的尸体。他们把李希望抬出来时,我无法相信那就是我的丈夫,他大概也就一百二十斤左右,皮包骨头,头上和脑门上都是脓包,双目圆睁,张着嘴,表情很痛苦。看的出来死前不知受了什么折磨,很痛苦。我问他们希望头上的脓包是怎么回事,他们瞪着眼睛说是天气太热出的痱子。

从他们口里得知李希望坚持抗议绑架和对他的枉法判决,一直坚持绝食,并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一到港北就被关入"独居"(港北监狱经常使用的单独关押实施地锚酷刑的地方),开始受折磨了。当时我看到他们给李希望穿的新的号服,背心和内裤,还有新鞋。我问他们为什么人死了还给他穿号服?他们说没办法,活着时他就不穿号服,我们把他衣服扒下,全剪了,死了也要给他穿上号服,这是我们的规定。我当时看到,颈下有一条红印,我问他们是怎么回事。他们说是天热造成的,我怀疑希望是被他们掐死的。然后是两个胳膊上有一排铐子印,已经都是贴皮了。问他们是怎么回事,他们说,他炼功,我们就得强行给他带戒具。两个脚上都是镣子印,已经勒到肉里很深了,我看的内心紧缩。我看到希望浑身上下非常脏,就问他们怎么回事。他们说关独居造成的,独居使用胶皮槽子构成的,而且不透气。一天二十四小时就在槽子里滚。

我说,你们能够强行给他带戒具,为什么不能给他灌食呢?当时李国宇告诉我说,李希望三天前还吃过饭,是自己吃的。我问他希望吃的什么,他说喝了一口稀饭。我说那希望也就不是绝食导致死亡的!是被你们用戒具加上独居迫害死的。他们为了掩盖这一切,在三伏天,给李希望穿上长裤长褂,把李希望带戒具的伤痕掩盖起来,结果还是被我查到了。

我问他为什么胳膊上有一排铐子印,他说没办法,他炼功,我们只能给他带砸铐。(砸铐是一种很没人道的戒具,因为普通手铐中间有铁环链,两只手还可以来回动。砸铐是把两只胳膊束缚在一起,一点也不能动。)当时我提出要他们把我无罪释放,回家处理丈夫后事。李国宇答应说可以帮我办,但有条件,让我配合上电视和报纸声明,李希望不是他们害死的,是自然死亡。我告诉他们办不到!不会因为想早回家几个月,去出卖我的丈夫,出卖自己的良知。而这也正是能证明李希望是他们迫害死的,不然他们为什么要此地无银三百两呢?

在7月31日,港北监狱又来了几个人,还带着我的两个大姑姐,说什么,你在劳教期间没有人身自由,希望的事委托他两个姐姐办理。我当时写了委托书,后来才知道这又是一个圈套,为的是马上火化尸体,焚尸灭证。因希望的两个姐姐都不修炼,港北监狱用希望的哥哥来威胁他的姐姐(李希良也在港北监狱,2001年被绑架,刑期12年)当时他们说李希望的尸体要在一周内火化。我坚决不同意,说人已经死了,既然我现在回不去,就把希望的尸体存在太平间里,等我回去后再办理后事。存放尸体钱由我自己支付。港北监狱说什么也不同意。说什么必须在一周内火化。说白了他们就是怕有大法弟子介入。发现他们怎么把李希望给迫害死的。所以才不敢把希望的尸体存放太久。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匆匆火化了。日子是8月4日。火化后才告诉我。之前李国宇答应我说火化时再让我见一面,还可以把希望去世前24小时录像给我看。这些等火化后全部作废了,可想而知这些话都是骗我写委托书用的。拿到委托书,他们就可以背着我去火化李希望了。他们还说李希望走的很壮观,前面警车开道,后面警车护送。整个火化场都戒严了。说的多好听,场面很壮观,其实是他们以政府的力量上下协同,动用大量人力物力来掩盖罪行的行动规模很壮观。他们还说给李希望买最好的衣服,最好的骨灰盒。监狱又给花了5年存放骨灰的钱。做这些他们就是心虚,怕希望不放过他们,找自己的心理安慰。火化回来后李国宇说:"可算摆平了,李希望的家属还挺通情达理的。"我只感到无话可说。

我当时说请律师帮我处理相关事宜,希望的姐姐不同意,后来才知道希望的姐姐一直受到威胁。她们怕把希良再怎么样。已经没了一个弟弟,不能再没一个。一共就两个弟弟,家中还有84岁的老母亲,至今还不知道儿子已被监狱迫害致死,所以姐姐们已身心疲惫。没有力气再与他们理论。主要是怕李希良再出事。姐姐以前也是单位领导,太了解共产党内部的事情了。所以不让我再找他们了。说文化大革命又怎么样、说整死个人不就整死了。你一个草民,保存实力好好回家过日子吧。家里还有84岁的老人和14岁的孩子,你都扔给我我怎么办?

在回来前的一个月里有四五拨人找我谈话,每一拨人说的都不一样,从他们的话里我更能证明李希望是被迫害致死的,其中有一次他们自称是司法部门的,上来就跟我说"你也要回家了,李希望这不也死了吗?挺好的,回去后你跟孩子好好过日子,再也没人找你们了。但是你记住,李希望生前的朋友找你可千万别理他们,他们不会给你出好主意的,如果他们让你上访,申诉什么的,你可别干,到时吃亏的可是你。"等等,一些威胁的话。还有一拨是劳教局的,说:"李希望也太疯狂了,什么事他都敢做……"举出几件他们认为是李希望做过的事,然后说:"这些你能不知道吗?所以才把你劳教的,这你可不能怨别人,要怨也得怨李希望,这些也是导致李希望死亡的原因。"我听到这些话,无法形容自己的感受,他们是怎么被党训练出来的,才能有这样的心态和逻辑……我当时只是在听,每一拨人说的都不一样。每一拨人都露出他们的马脚,这更能证明李希望是被他们迫害致死。

我感慨于――中共对调查的阻挠、对犯罪的包庇、对申诉的打压,和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坚持控告的义举

了解了去年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控告港北监狱的过程,我一方面是对这些法轮功学员的钦佩,一方面是对监狱、监管局及司法机构的对控告、举报的反映――拒不调查证据线索,纵容监狱阻止律师核实案情等等包庇纵容犯罪的倾向,感到义愤,这是渎职,枉法。

他们通过唐山、秦皇岛的公安或街道对双方家属传话威胁,施加压力,他们通过北京向正义律师也施加压力,阻止依法控告,他们面对举报信,后来聂宝利的投诉证词,和后来被近十位受害人签名作证的举证材料,仍然置若罔闻,玩忽职守,都把自己摆在了恶势力一边包庇犯罪,表明着他们根本就不会跟公民去讲什么法律。

这种非法意志的种种表现,想想与对我们这些受害人的家属的诱迫手段有什么不同呢?

在回家的几个月里,我很累,一个是先料理希望留下的工厂,多陪陪双方老人和孩子。更主要的是,每一次冤狱的煎熬都是对我们身心巨大的伤害,当我想到我应该为丈夫申冤,回报夫妻之恩,我内心感到一种无力和疲惫。后来我慢慢了解到了周向阳家属控告港北监狱同样的地锚酷刑,感到由衷的钦佩,当我看到李珊珊的公开信《一对年轻人的苦难经历――七年等待,九年冤狱》后,了解到她坚持为丈夫申冤,第二次被港北监狱陷害被劳教两年,还有周向阳和李珊珊家乡共有近三千名民众为救助法轮功学员而联名申诉,我被这样一位妻子能不畏威胁直至冤狱陷害,坚持替夫申诉的正义精神所鼓舞, 同时也被那些民众从谎言中醒来后的正义壮举所感动,我感到我并不孤单。

失去丈夫的痛苦我自己知道,我不愿意另一个妻子像我一样再遭受同样的苦难痛楚,我决不能够眼看着另外一个妻子面临同样的遭遇而保持沉默。我想李希望的在天之灵,也不会允许我这样。我还没有开始控告李国宇,这封公开信就作为一份意见书吧,在另一个无辜的生命面临被害死的险恶时,我要表达一下我的意愿。有消息说,周向阳心跳只有四十下,已不能灌食,好象也没有输液,他们说是等到人不行了再说。

不要让好人成为罪恶者陷害的对象,不要让人类成为邪恶逞凶的乐园!愿善良的意志和正气得到伸张!愿神的慈悲感动良知尚存者的心肠!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后注:"独居"是长三米,宽一米,高约四五米,只有门没有窗户,密不透光,屋顶上一灯二十四小时亮着的禁闭室。屋里一侧两米长的地方铺着高约二、三十厘米的木板,另一边是水泥地。人就平躺在木板上面,两个胳膊成"V"字形(屋宽一米,手臂不能伸直),手被反铐在地锚上,膝盖以下小腿部位和脚是悬空的,下面是水泥地,坠着脚镣,这叫"地锚"(铆固在水泥地上的铁环)。


发稿:2012年02月19日  更新:2012年02月19日 09: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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