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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ntag, 1. April 2012
专题: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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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大火与天安门自焚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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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的“按需杀人”
“与历代皇帝登基后大赦天下不同的是,中共甫一上台就举起屠刀。毛在一份文件中说,‘很多地方畏首畏尾,不敢大张旗鼓地杀反革命’。一九五一年二月,中共中央又指示说除掉浙江和皖南外,‘其它杀得少的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应当继续放手抓一批,杀一批,不可停得太早。’毛甚至批示说‘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以当时中国六亿人口计算,毛一道批示就有至少六十万人头落地。至于这‘千分之一’的比例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无人能知,大概毛拍拍脑袋,认为有这六十万人命垫底,人民的恐惧也就初具规模了,于是就下达了这个指标。”
这是毛泽东时代杀人的一个片断。在随后的“三反”、“五反”、“镇压胡风反革命集团”、“反右”以及“文革”中,根据毛泽东指示杀害的中国人可谓不计其数。
毛泽东死掉后,邓小平搞改革开放。以前在独裁的王国里面杀人无所顾忌,现在国门打开了,杀人总该有所避讳了吧。然而八九年“六・四”中共对大学生的屠杀让中国人再一次刷新了恐怖的记忆。邓小平在屠杀学生前有句臭名昭著的话,叫作“杀二十万,换二十年稳定”。这二十万指的是为民族未来进行请愿的大学生,以及支持大学生的北京各界群众;而那二十年稳定,并不是指社会的稳定,而是中共政权的稳定。
中共第三代头目江泽民对群众的虐杀,并不象毛泽东那样按比例杀人,也不象邓小平那样在天安门广场上速战速决,他采取的是将人绑架进监狱后的虐杀。这集中体现在他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杀害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虐杀,“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另一种更令人发指的罪恶,就是将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活体摘取,贩卖牟利。
从二零零六年起,已经有海内外的证人向媒体指证中共在这方面的罪行。而且加拿大的人权律师经过审慎的调查和考证,已经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明确指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摘取是“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
曾被《发现》(Discover)杂志誉为科技界最有影响力的十大人物之一的国际知名专家、美国宾夕法利亚大学生物伦理学中心主任卡普兰教授,三月十三日在美国费城医学院发表了“使用囚犯遗体做器官来源的道德伦理问题”的学术演讲:“特别是对器官移植旅游者,如果你到中国去,要在你停留的三周内完成肝移植手术,这就意味着得安排杀掉一个人,要通过血液和组织配型来找到一个合适的器官供体,然后在你要离开之前杀掉他们。如果你只是干等有人在监狱里死去,你不可能在三周内就等到一个肝;而且这个肝还要配得上你的血型和体质。你只能去找合适的供体,然后在器官移植旅客还在的时候把他们杀掉。这就是根据需求来杀人。”
卡普兰教授对新唐人记者表示,能够许诺在三周内替你找到一个肝,只有“按需杀人”才能做到,而中国许多家医院,特别是军用医院,一度就是这样公开招揽顾客的。在美国或澳洲等国,一般需要好几年、甚至十来年才能等到一个器官。
这位美国的生物伦理学教授所说的“按需杀人”,印证了《九评共产党》对中共屠杀民众的本质的揭露。《九评共产党》这样说:
“共产党杀人是有其理论根据和现实需要的。
“从理论上说,共产党信奉‘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下不断革命’的理论。因此在建政后,它采取‘杀地主’的办法解决农村的生产关系;‘杀资产阶级’完成工商改造,解决城市的生产关系。这两个阶级杀完,经济基础的问题就基本解决了。上层建筑的问题也要靠杀人来解决,包括镇压‘胡风反党集团’和‘反右’以整肃知识份子;‘杀会道门’解决宗教问题;‘文革杀人’解决文化上和政治上党的绝对领导权问题;‘六四’杀人逃避政治危机,解决民主诉求问题;‘迫害法轮功’解决信仰和健身运动的问题等等。这都是中共在强化其地位,维护其统治的过程中,不断处理经济危机、政治危机、信仰危机的过程中,采取的必然反应……
“同时共产党杀人也是出于现实的需要。共产党当年靠流氓无赖杀人起家。既然杀开了头儿,中间就绝不能停手,而必须不断制造恐怖,使人民在颤栗中接受对手过于强大而只能俯首称臣的现实……杀人是中共维系统治最必要的手段之一。在血债越欠越多的情况下,放下屠刀就等于把自己交给民众清算。因此,中共不但要杀人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而且要使用十分残忍的手段……”
《九评共产党》发表于二零零四年底。当时,关于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还没有报道出来,所以书中也无法对这一惨绝人寰的罪恶进行揭露。今天,一位美国生物伦理学家对中共“按需杀人”的痛斥与《九评》观点的吻合,让世人得以更清楚地认识中共的罪恶。
毛与邓的杀人有一共同点,都是为了所谓的政权而给人民制造恐怖,这可视其为稳定邪恶政权的需要而杀人。江泽民的杀人与其相比则更邪恶与无耻,江泽民一伙对法轮功学员的屠杀完全是出于其变态的嫉妒,而且活摘器官牟取暴利。为了将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卖出一个好价钱而根据需求进行屠杀,江泽民的罪恶到了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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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stag, 31. März 2012
在家读经 重庆善良老人遭恶警绑架、打耳光
|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市报道)重庆市合川区云门镇龙塘村四名老年法轮功学员,于3月26日在家学习法轮功教人向善的经书时,遭龙塘村中共人员绑架到云门镇派出所。 七十多岁的郑开元被多名年轻恶警围着打耳光、重拳乱击和恶语谩骂。家人前去要人,最后郑开元及八十多岁的哥哥被放回,但两个老太太曾宪会(郑开元妻子)和李发秀却被恶人恶警非法关进拘留所遭迫害。 郑开元修炼近十年来曾被绑架两次,被抄家六次,有五次是村邪党正、副书记(也有前任的)带路,与610的杨启龙、赵高斌、张鸿睿等和派出所的恶警入室抢劫,有一次是王跃与明德副两人直接抄家抢劫。每次被抢走了一些大法书籍,资料等 ,这次又抢走了三本《转法轮》、两个mp3、5个护身符、1个手机。24张真相币。 2012年3月26日上午,郑开元(男,75岁)与哥哥郑培根(83岁,法轮功学员)、老伴曾宪会(66岁)和邻居李发秀(女,60岁),正在龙塘村郑开元家里学法,家里没有其他的人。9点多钟,龙塘村邪党书记王跃和副书记明德富忽然闯进家中,王跃大声吼叫 :"国家不允许,你们还在这样干。"法轮功学员们给这俩人讲真相,他们不但不听还急忙给云门镇综治办(原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的非法组织)和云门镇派出所打电话。 10点左右,派出所的袁先伦、杜兵(音)等6人与综治办(610)的主任赵高斌和张鸿睿(两个长期迫害大法学员的恶人)一起一赶到郑家就势汹汹地冲进屋里抢书、抄家、抓人,他们用铁铐铐住郑开元的双手,将这四人猛烈推搡、野蛮地拖拉上两辆警车后载到云门镇派出所。 那里已有两个从合川上来的身着便衣、面色青灰,一副恶霸嘴脸的彪型大汉(不知是区610的还是国保大队)在等候,所长与警察迫害好人表现的非常积极与凶恶。他们强行非法搜身后,将四人分别关在一间小屋里(都在派出所的三楼上)非法进行审问。 郑开元不回答,不配合照相,只给他们讲真相,他们几个年轻的恶警就围着郑乱打耳光,重拳乱击,用脏话恶语谩骂。不配合盖章、打黑手印,他们又是乱打又是猛力掰开老郑紧捏的手指拖着盖章打黑手印,老郑的双手、手腕、手臂被掰伤、被扭伤,左眼被打青。他们还用针扎学员的指尖、抽血。关在小屋里不许上厕所,当哪个实在憋不住就地方便后,恶警就强行脱下哪个的衣服叫其擦干净。 近傍晚时,家人(两家的子女四人)知道消息后,7点多钟赶到云门镇向派出所要人,他们不放,也不让看。郑开元的儿子小郑据理质问:"我的父母在家里看书没有违法,你们凭什么抓他们?"所长张勇大声吼道:"上面讲的,说法轮功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小郑叫他把宪法、法律、文件拿出来看,他们拿不出来,就随便找来一本几十年前处理会道门的文件来念。念完后小郑说:"里面没有一个地方提到法轮功 "旁边的恶警帮腔说:"是我们悟的"。小郑对所长说:"上面说的也好,你们悟的也好,你把它写在纸上,签上你的名字,盖上章,我去找你们上头。"他们不敢写又理屈词穷,就横蛮地吼道:"谁叫你们进来的,我们在办公,赶快出去。"说完,一帮警察就把小郑小杨等四人推掀出了派出所的大门。小郑他们立刻又去找村邪党书记明德富要人,质问他们为什么要叫派出所的来抓人,明德富说:"长期派的有人暗中监视你父母家,一有情况,有人来,他们就举报。只要有人举报,我们就要上报。我就是上面的一条狗。"明德富见小郑他们不把人放回来就不走,明就撵他们走,把他们掀出了家门。 小郑他们又赶到派出所去要人,大门紧锁,进不去,所内警察不理他们的喊话。许久(晚上11点左右),他们看到警察押着曾宪会(小郑的母亲)和李发秀(小杨的母亲)两个老太太上了警车,锁好车门,开出大门,径直开走了。小郑小杨们急忙往大门里走,并问:"深夜了,把人拉到哪去?"开门的人没等他们进去赶紧锁上大门,回答说:"送合川去检查"。问:"人好好的检查什么?还有两个老人弄哪去了?" 答"还在里面,一会儿放人"。 恶警们每整完一份黑材料都要拿给合川来的那两人过目,看行不行,他们说"行",就不重做。 大概11点半,小郑将郑开元接回了家,郑培根老人(他家里一直不知情况)是警察送回,可曾宪会和李发秀被恶人恶警非法关进拘留所遭迫害。请当地法轮功学员关注并发正念。 迫害法轮功学员相关人员名单: 发稿:2012年03月31日 更新:2012年03月31日 00:59:20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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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
|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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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孙厚泽遭非法劳教 要求复议被无理拒绝
|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法轮功学员孙厚泽,因信仰遭中共非法劳教,家人为其请律师进行复议,警察恶意拖延送达相关法律文件,而绵阳市所谓法制办以超过两个月行政复议有效期为由,拒绝家人复议申请。中共劳教制度的非法性在此案例中表露的淋漓尽致。 法轮功学员孙厚泽是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被涪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周泽、赵一江等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五十多天,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被劫持到新华劳教所非法劳教,国保大队没有给孙厚泽及其家人任何法律文件。 孙厚泽的家属在得知孙厚泽被非法劳教后,多次去涪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新皂派出所索要劳教通知书,以进行行政复议,却都没有结果。孙厚泽的家人只好请律师,于二月二十三日一起去了涪城区国保大队、涪城区公安分局法制科、涪城区检察院督制科、涪城区政府法制复议处等处,专程送达有关"督促涪城区公安分局履行法定职责送达《劳动教养决定书》"的法律文件。 在国保大队,一女警察收下律师的督促涪城区公安分局履行法定职责送达《劳动教养决定书》的请求文件,答应转交给办案人赵一江、庞涛。 在公安分局法制科,一办公室的女警收下材料后,对孙厚泽和家属至今也没得到任何法律文件一事,打电话与赵一江联系,赵一江狡辩说:"通知他们,他们不来,是村书记谭德贵签字的。"孙厚泽的家属说:"没有任何人通知和电话告知,根本就不知道,我们也多次找国保大队要劳教决定书,一直没有给。" 在涪城区检察院督制科,办公室的一人看了律师的证件,知道了是北京来的律师,他说:"我们了解一下情况,尽快给你们一个答复。" 当日最后,家人和律师去了涪城区政府法制复议处,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办公室一人员看了一下材料说:"没有劳动教养书,无法启动,必须要有劳动教养决定书才能启动复议程序。" 二月二十八日,孙厚泽家属向绵阳市、四川省有关部门申请复议。 三月六日,孙厚泽的家人去了涪城分局法制科,要非法劳教书,一男警叫家人直接找国保。孙厚泽的家属到国保找责任警察赵一江、周泽,周泽说:"派出所通知你去,你不去,不是我们不给你,是你不去。"孙厚泽家人指出周泽在说假话,根本就没有人通知,并要求周泽一起到新皂派出所找到梁勇、梅家沟村书记谭德贵对质。周泽马上转移话题,家属告诉他:"不要迫害大法弟子,文革时北京市公安局长跳楼自杀,做了中共的替罪羊。"周泽说网上曝光的材料都是孙厚泽的叔叔搞的,孙厚泽的家属指出周泽随口胡编,周泽竟威胁说:"今后再看到网上你们乱说,不管他是谁,年龄有多大,坐没坐作过牢都给你最高的坐。"然后叫赵一江复印了一份劳教通知书给孙厚泽家属,劳教通知书上时间是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三月十九日,孙厚泽的家属到市公安局法制了解复议情况,法制处的人说:"你们去找市政府复议。"孙厚泽家属又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一姓邓的人说:"你们二月二十八日向我们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们找涪城区国保,他们传来的劳动教养决定书没盖章,又叫他们必须要原件并盖有公章的才行,经查被申请人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劳动决定书送达本人,你们提出的行政复议已经过了两个月期限。"遂给了家属一份不予复议的决定书。 孙厚泽本人及家属二零一二年一月上旬才得知被非法劳教,可涪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出具的非法劳教通知书时间是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综观整个绑架、非法劳教孙厚泽的过程,都是记录中共警察违法、犯罪的过程。 发稿:2012年03月31日 更新:2012年03月31日 01:06:39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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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女修大法获新生 遭云南监狱迫害又近瘫痪
|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法轮功学员郭伶是云南省昆明市土产公司退休职工,今年五十五岁。九个月大时,就患上了小儿麻痹,几十年中,是苦难伴随着她走到中年。一九九七年四月,郭伶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不知不觉,全身大小的疾病记不清在什么时候就都好了,成为一个健康的人。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中共的残酷迫害让这个昔日的残疾女经历了多次的绑架、在云南第二女子监狱前后非法关押七年,其中的酷刑、奴役、关禁闭等苦难是外人无法想象的。二零一一年十月份,郭伶被检查出股骨头坏死,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回家。如今,社区人员仍然紧逼监控。下面是郭伶自述这十二年的经历。 全身疾病的苦难中幸遇大法挽救 我叫郭伶,家住昆明市盘龙区滇源镇。听母亲说,在我九个月时,发了一次高烧,右腿成了小儿麻痹。从此,苦难伴随我长大成人,用我自己的话说,二十多岁的时候,身体就没有一个好零件了,从头到脚,五脏六腑都是病:脑袋里长瘤子,耳朵里生疖子;鼻炎、眼球红肿、嘴角生疮、口腔溃疡终年不断;乳房小叶增生、颈椎骨质增生、肩周炎;手指关节、肘关节、凡是有关节的地方都疼痛难忍;肠胃不好,吃冷的不行,吃热的也不行;女儿出生三个月,又患上了尿路感染,医院检查出来五个加号,再发展就是尿毒症,还经常便血。我为了治病,练了许多气功,还到庙里皈了依,虔诚的烧香拜佛。能想的办法都想了,全身的病依然不见好。整天以泪洗面,苦不堪言。我经常对着家里供的佛像祈祷:请帮我找一个真正的师父,告诉我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一九九七年四月的一天,隔壁邻居的大爹对我说,他炼了法轮功,身体太好了,红光满面,手上的老年斑都不见了,他从柜子里拿出《转法轮》给我看,告诉我还要读这本大法的书。翻开书,我看到师父的照片就觉得太熟悉了,好象是在什么地方见过的。我对大爹说,把这本书借给我看看吧,大爹很爽快的答应了。 我用了三天时间看完了《转法轮》后,就对大爹说,我也要炼法轮功,问大爹到哪里去买这本书。大爹带我到附近的辅导员家请回了《转法轮》、《转法轮》卷二、《法轮大法义解》三本大法的书,从此我找到了真正的师父了。没多久,就在我们家成立了一个炼功点,早晨在院子里炼功,晚上在房子里学法。开始只有六、七个法轮功学员,后来发展到二十多个。炼功才一个多月,一天晚上,我便出了半桶又是血又是脓的东西,打那以后尿路感染的症状再也没有发作过,其它的病(除小儿麻痹外)什么时候好的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那段日子是我人生中最快乐和幸福的时光。 屡遭中共迫害 落入苦难中 1.迫害初期 屡遭绑架和非法抄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对法轮功非法造谣迫害,当年九月的一天,嵩明县白邑派出所的所长姜绍文就到我家逼迫我交大法书,抢走了四、五本大法书,没有写收条。当年十二月时,我们单位的(邪)党委书记杨凌霄、工会人员吴美英、保卫科段科长、财务的一个女同事等六、七个人来到我家,逼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一个多月后的二零零零年年初,党委副书记施尚林、退休办的工作人员把我叫到单位办公室,说我写的保证书不够深刻,我就把保证书要回来,当场就撕掉了。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五,我到嵩明县青龙潭打坐,二十分钟后,嵩明县白邑派出所的所长姜绍文带着十多个警察就将我包围住,把播放炼功音乐的录音机和磁带抢走了。叫我当天下午去白邑派出所,姜绍文亲自非法审讯我,问我和谁有联系,家里还有没有大法书。一个月后,以"扰乱社会秩序"将我送到嵩明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没有给我拘留通知书。看守所每天逼迫我交十元的伙食费,十五天交了一百五十元。 二零零零年夏天,我正在我妹妹守的单车棚帮忙,下午一点左右,三个自称五华分局的便衣警察来到我单位,三个警察中一个是马斌、一个姓廖、另一个姓胡,他们问我是不是郭伶,我说是,他们就叫我跟他们走一趟。我问是什么事情,马斌说我自己知道。我说我不去,姓廖的警察就打电话叫来一辆警车,从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两个人,还有一个大家称他张科长的人,张科长和那个女的将我看住,姓廖的警察将一张搜查证给我看了一下,就和马斌、和姓胡的警察以及后来的一个男警察到我住的屋里乱翻一通,将我的十多本大法书、三个录音机、两套师父在济南讲法的磁带和其他一些经文资料全部抢走,还将我的九百多元现金抢走了。让我在搜查清单上签字,我不签,警察就连搜查清单都没给我。 之后,警察将我劫持到五华分局,一个官渡口音的科长对我非法审讯,叫我交代我做了些什么。我说是你们叫我来的,你们说说我做了什么,他说如果我不说,二十四小时后就拘留我。直到半夜十一点多,我连晚饭都没吃,马斌和姓胡的警察以及去抓我的女警察就将我送到工人医院做身体检查,检查完身体,大概凌晨两点多将我送到五华看守所。 一个多月后,马斌、姓胡、姓廖以及抓我的那个女警察就从看守所直接把我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将我劳教一年,叫我在劳教通知书上签字,却没有给我通知书,我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被送到劳教所,因为身患残疾,劳教所拒收,无奈之下,把我放回家。 两个多月后,五华区政府在航天疗养院办洗脑班,"转化"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我们单位退休办通知我去,说单位已经交钱了,我必须要去。我不去,单位就通知五华分局,马斌和张科长就来将我送到洗脑班。我们单位退休办的一个人陪我一起在那。第二天,我就从洗脑班回家了。 二零零一年初秋,我当时还在我妹妹守的单车棚。来了两男一女,自称是官渡分局的,说着就让女的看着我,两个男的冲进我住的屋里抢东西,抢走了我的大法书、录音机、随身听、炼功磁带和真相资料,连我的笔、充电器、电池、A4纸都抢走了,还问我钱在哪里。他们说:"你好大胆子,跑到我们官渡区的地盘上发资料!"叫我走,跟他们去官渡分局。我说不去,其中一个男的一把就将我从坐的凳子上揪起来,拽着我的手拖了十多米远将我塞进车里,把我的手撇的咔咔响,还重重的打了我两拳,一拳把我眼睛打肿了,一拳把我脑袋上打一大包。打我的男人还说:"我抓贼这么久从没失过手。"我说:"抓贼应该,可是你今天打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要遭报应!"到官渡分局后,警察就叫我写认识,我就写了我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身心受益,警察不应该抓这样的好人……当天晚上我回了家,警察所有的恶劣行径依然没有任何书面的字据给我。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我还在单车棚,这时来了七、八个警察,其中有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官渡分局的警察,其中一个警察把我逼到墙角,不准我动,其他警察将整个单车棚翻了个底朝天。抢走了大法书、炼功磁带、真相资料、收音机、手机、钥匙、一千元现金等,接着就将我带到我母亲家,非法抄我母亲的家,我七十多岁的老母亲见到这个架势,整个人都吓傻了,神情恍惚的看着这些流氓把整个家搜的乱七八糟,最后将一张搜查物品清单让我母亲签字。 从我母亲家出来,大约中午十二点,这伙人又到我自己的家,我丈夫和女儿在家,见状都十分紧张,不敢跟我说任何一句话,任由这帮流氓行凶,我家里被非法抢走了师父法像、法轮图、真善忍挂图、大法书、炼功磁带等,写了一张搜查物品清单叫丈夫签字。 从我昆明的家出来后,这帮人马不停蹄的又带着我赶到嵩明县白邑村我的家,大约下午三点多钟,嵩明县公安局的王永富和另一个警察也来到我家,非法抄家,抢走了四十多本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炼功磁带和录音机。抄完家让我签字,我没签,警察就没给我搜查物品清单。 紧接着将我带回昆明官渡分局,当时只有一男一女两个警察了,这个男的警察将我送到附近的派出所,我被关进一间只有十平方米的阴暗房子里,地上全是屎尿,蚊子非常多,我就在这间屋子里一直待到第二天早上十点多钟,官渡国保大队的冯军和另外三个警察将我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那一天是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我还没进牢房,看守所的警察就把我的三百元钱拿走了,说是给我买东西。我从进牢房第一天就开始干活,拣辣椒、拣豆子,不分白天黑夜,我在看守所呆了近八个月,每个月家里送三百元钱,看守所的警察强迫每间牢房必须每天买加菜,不到三天,三百元钱就没了。在这八个月期间,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官渡分局、嵩明县公安局轮番到看守所提审我。 2.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七年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迫害 二零零三年初嵩明县法院对我非法开庭,在法庭上,审判长诬陷我违反了国家规定,我说:"今天我们这里开庭,同时还有一个天庭也在开庭,天庭是道德与良心,我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宇宙最高标准修炼,我是一个受益者,我也要将法轮大法的美好传播给更多的人。"最后,我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三年三月我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一进监狱,狱警黄凯把我带到监狱医院,让我把衣服脱光,用这种体检的方式羞辱我的人格。接着逼我穿囚服、认罪,给我安排了三个犯人二十四小时监视我,每天早上狱警逼迫我看诽谤大法的书,下午让我做奴工,比如:拣咖啡豆、缠小凳、编手链、缝珠绣……我进监狱两个月的时候,拒绝参加奴役劳动,四监区队长赵小霞、主管我的狱警黄芳、监狱狱政科的苏科长就把我关到禁闭室,首先也是脱光了检查身体,不准穿袜子,只让穿单衣单裤。关禁闭不让吃早点,饭菜减量,每天夜里十一点给一床单薄的铺盖,早上六点就收走,只能坐在那。没有热水,不让洗澡,不让换衣裤。这一次关了十天左右。 不到两个月,我又被第二次关禁闭,这次关了两个月左右;第二次关禁闭出来后,二零零四年正月十五日后,六监区警察刘燕在一次点名的时候训斥我,她叫我站好,要知道自己的身份,穿上这身囚服就是罪犯。我当场就把囚服脱掉扔出去了,她就叫了七、八个犯人把我扭送进禁闭室,那一天下大雪,天寒地冻,她们把我的衣服都扯破了。我绝食抗议,四天后,五、六个犯人把我拖到监狱医院,犯人以及狱政科的一个男警察就用绷带把我的手脚捆住,杨小平就叫一个犯人李文琼按住我的头,陈菊英按住我的手,院长杨小平、医生谢怡梅威胁我说如果不吃饭就灌食,我不配合,谢怡梅就用胃管往我鼻孔里扎,血都扎出来了,谢怡梅还说这是在救你,管子扎进胃里一尺多深。灌食之后又把我送到禁闭室,之后六监区的一个警察还找我收奶粉钱。这次在禁闭室我又呆了两个多月,之后回到六监区。 二零零五年三月,监狱统一安排,让每个监区开大会,要求所有的犯人都不许和法轮功学员说话。这次会之后,监狱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受了更为严酷的迫害,有的被关禁闭,有的被强制坐小板凳,我又被关禁闭了。关禁闭的同时,还遭受了精神迫害,强迫我放弃修炼。两个月后,我出了禁闭室,监狱把我送到老残监区,狱警刘燕成了主管迫害我的警察,她强迫我每天写一份"思想汇报"给她,我每天还要缝鞋面、撕菌子。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三日,我从监狱回家。 3.二零零九年又遭五华看守所关押七月余 再次被判刑四年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我在昆明市新闻路向有缘人赠送法轮功真相小册子,两个保安通知"一一零",随即大观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将我绑架到大观派出所,五华国保大队的警察马斌对我非法审讯,还非法搜走了我随身携带的《警察的故事》等真相资料、《百姓论坛》光碟、法轮大法好护身符、我的手机、电子词典、mp3以及二千四百多元钱,也没有给我书面的证据。当天晚上就把我送到了五华看守所,这一关就是七个多月。 二零零九年六月,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对我秘密开庭,审判长是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是李锬、钟彦君,书记员段云萍,当年八月,我收到了对我非法判刑四年的刑事判决书(二零零九)昆刑一初字第一百一十七号。 4.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被迫害成股骨头坏死 二零零九年九月八日将我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一开始主管迫害我的警察是梁洁,后来的警察叫朱玲玲。我一进监狱就被强迫坐小板凳,早上六点半到夜里十一点,不准动,不准变换姿势,梁洁逼迫我戴严管黄牌,我不戴,她就在我穿的衣服上都缝上严管的标志。我就这样一直坐小板凳,坐了两年多的时间,一直到二零一一年六月份,监狱医院给我检查出我股骨头坏死,八月份,我的腰又扭了,人就动不了了,监狱怕承担责任,十月份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让我回家。 5.回家后仍遭社区人员骚扰 我回到家后,人也不能动了,每天躺在床上,我家所在的桃源社区燕昊给我丈夫打电话,叫我丈夫每个星期到他那报到,鼓楼派出所的片警李新华打电话给我丈夫,叫他每个月到派出所报到。十一月份的时候,我丈夫和我离婚了。这么多年来,我长期被关押,家里多次遭到警察骚扰,他和女儿也承受了很多,加上我这次回家,身体被迫害的几乎瘫痪,就这样,一个完整的家庭就破碎了。 离婚后,今年过年前,我到桃源社区去找燕昊和鼓楼派出所李兴华,把我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写了一份给他,我说:"我的股骨头需要做四次手术,总计费用一百多万,我现在离婚了,无家可归,我的退休金一个月只有一千块钱,负担不了昂贵的医药费。"三月份的时候,燕昊给我女儿打了电话,仍然不顾我的健康状况,叫我给他们打电话,"报告"行踪。 发稿:2012年03月31日 更新:2012年03月30日 00:25:39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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